福建省自今日起正式實施《福建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規定》,該規定要求餐飲服務單位及住宿業從業人員在工作期間必須規范佩戴口罩。根據新規,對未按規定佩戴口罩的從業人員,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并處以50元至200元不等的罰款。此舉旨在進一步加強公共衛生管理,保障消費者健康安全,特別是在當前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對餐飲住宿行業提出更嚴格的衛生要求。規定明確,餐飲服務包括餐館、快餐店、小吃店等,住宿業則涵蓋酒店、賓館、民宿等各類提供住宿服務的場所。從業人員包括直接接觸食品的一線員工及與顧客有近距離接觸的服務人員。相關部門表示將加強巡查執法力度,確保規定落地見效。同時鼓勵消費者監督,發現違規行為可通過12315熱線舉報。該規定的實施將有力推動福建餐飲住宿行業服務質量的提升,為消費者創造更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